交通事故律师:深圳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发表日期:2017-12-19      浏览次数: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 级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 级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 级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 级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 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3.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4.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5.社会交往贫乏。

六 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 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八 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5.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 级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 级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4.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如有不明处,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继生(高级合伙人律师) 

QQ :52752284

微信号:18923743808

手机:180-0755-7999;189-2374-3808

更多法律资讯请进(http://www.0755ls.cn)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2层

地铁站点:11号线,3号龙岗线及2号蛇口线【福田站】31或32出口。

公交站台:黄埔雅苑站、投资大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