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嘉宾:
朱海就: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教授
张继生: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傅子恒:市场资深研究人士,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一、手机“黑卡”的危害不言而喻,但对于一些寒暑假回国的留学生和一些来中国短期旅游的外国游客等需要办理短期卡、临时卡的用户来说,目前鲜有合适的实名制卡可以办理,您认为这个问题应如何解决?
傅子恒:手机通信实行实名制登记,在防范电信诈骗、维护电信行业正常生态秩序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正向功效。当然凡事有利必有弊,实名制也影响到了通信登记与使用的便利性。但“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对利弊进行权衡,实名制正面效应远大于不利影响,因此对于遇到的问题,还是应在保留实名制(而不是弱化它)的条件下解决。其实像留学生放假回国、外宾临时来华等遇到的短期通信问题,也是有解的。比如电信部门可以准予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比如使用护照,或者由国内邀请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担保等)办理临时卡,或者在进行登记的前提下可以短期使用朋友、亲友的通信卡等,这些做法并不影响电信监管。
朱海就:对于需要办理短期卡、临时卡的用户来说,电信公司可以提供不同面值,针对不同需求的电话卡或预付卡。比如在香港,就会有很多类似的服务。这些卡在淘宝上有售,非常方便购买。如果电信市场足够竞争和开放,那么根本不需要担心这种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对于市场管理部门来说,他们的首要责任是破除行业垄断,促进竞争,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多样化的服务,降低服务的价格,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张继生: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办理实名制卡是基本要求,对于一些寒暑假回国的留学生和一些来中国短期旅游的外国游客等需要办理短期卡、临时卡的用户来说,也必须办理实名制卡。目前因为鲜有短期的实名制卡,使得这些用户不得不购买“黑卡”,但是使用“黑卡”终究是非法的。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及运营服务商要进一步配合打击黑卡的使用,加大对于“黑卡”使用处罚的宣传。对于有正常需求的临时特殊用卡群体,工信部可以提供政策导向,引导运营商推出短期使用的实名制卡,从办理到资费上提供便捷优惠。
二、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为何屡禁不止?应如何破局?
傅子恒:垃圾短信、骚扰电话长期存在,本质上涉及的还是利益问题。从监管角度看是背后始作俑者获取的利益与违法成本不匹配,对违法行为一直没有真正形成强大而有效的威慑。打破利益链条、增加违法成本应当是监管方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从具体做法来讲,首先应当寻找背后始作俑者的利益动机,从源头进行控制与防范;其次,此类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电信平台发挥了核心的作用,应当重点进行治理,大大增加平台违规成本,同时探寻设计良好的机制,鼓励抑或强制电信部门利用自身技术、网络、大数据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与协助监管部门,堵塞各类漏洞,在阻遏与威慑违法行为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张继生: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健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使执法部门有充足的执法依据、处罚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部门的自律机制。在工信部门等相关部门层面上,建立不良信息黑名单,构建个人诚信信用体系;受理群众举报、调查查找骚扰电话实施主体,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体系。在电信运营商层面上,与时俱进,转变低端盈利模式。推陈出新,不断完善拦截不良短信、骚扰电话的技术,积极参与公众个人信息保护。在个人层面上,个人手机设置黑名单、开启拦截陌生来电模式、安装第三方拦截网站、举报骚扰电话等。
朱海就:对于这些问题,市场上已经产生了一些解决办法,如很多智能手机上都有屏蔽功能,可以把广告或骚扰电话加入黑名单,也可以进行标记。更为彻底的解决之道或许是一个更加开放的电信市场,让市场竞争发挥监管作用。在竞争中,激励企业提高自己的服务,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电信公司会想方设法地去防止用户为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而烦恼,它们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获取更多的用户。进一步开放市场,促进竞争的办法一定比政府监管的办法更有效,而且成本更低。
三、按月推送账单信息能有效遏制不明扣费现象吗?
朱海就:不明扣费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用户往往是在“被消费”了之后才知道自己上当了。要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必须有“可追溯”的措施,这样市场和监管部门都会对这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合理扣费行为进行处罚。当然,按月推送账单信息比不推送要强,因为消费者至少有了参考,方便进行进一步的查询,这样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消费。
张继生:按月推送账单信息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不明扣费现象,但不能完全有效遏制不明扣费现象。从法律上分析电信经营者不明扣费的行为:电信经营者不明扣费的行为是没有明示收费标注的,也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得,让消费者花费不应该花费的冤枉钱,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
傅子恒:不明扣费的本质问题即是信息不透明,信息不透明的原因有的是因为通信商“懒政”,比如不及时提供消费信息;有的则是通信商有意所为,所谓“不明”扣费,多半是通信商不希望客户明白、不让客户明白。因此按月推送账单,是治理这种“不明”扣费的第一步,但肯定不是全部。不明扣费的原因很多,随着监管的不断加强,电信部门“故意不让客户明白”的直接的扣费现象,较之前已明显减少,但电信部门或者信息技术平台,通过直接诱导消费、或者在程序设计方面诱导消费、增加客户消费的现象,仍然比较常见。对此类问题,可以探讨推动行业协会之类的自律组织进行细节方面的规范约束,同时建立通信商平台等方面的诚信记录惩戒约束激励机制,让信誉机制更多发挥利益平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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